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等文件精神,为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研究阐释,为贯彻落实大会精神提供学理支撑,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半岛平台根据两校战略合作协议,拟联合设立“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现就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1.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尤其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新观点、新论断、新思想、新战略、新要求等做深入的学理阐释或调查研究。
2.根据党的二十大精神,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经济思想及新国发2号文件精神等做进一步的研究阐释或调查研究。
3.根据党的二十大精神,对贵州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建设“四区一高地”主定位,铸就新黄金十年贵州缩影、贵州样板、贵州新路等做深入的调查研究。
根据以上选题范围,申请人立足自身研究基础和优势,题目自拟。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人应为中共贵州省委党校或半岛平台在职在编教师,每位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课题。
2.原则上每一个课题都应有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和半岛平台的老师参加,开展实质性的联合研究。
3.本专项课题实行备案制,课题申请人应如实认真填写《中共贵州省委党校 半岛平台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申请备案表》(见附件),于2022年11月15日前交中共贵州省委党校科研处或半岛平台社会科学处。
三、立项程序
1.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半岛平台联合组织专家对所申报的课题进行评审(2022年11月20日以前)。
2.获批立项的课题,由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半岛平台作为厅级项目联合下达立项通知书(2022年11月30日以前)。
四、资助额度及方式
(一)获批立项的课题结项条件及资助标准
1.发表理论文章
在《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发表理论文章1篇以上,资助4万元;在《中国社会科学报》《学习时报》《贵州日报》等省级以上重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2篇,资助1万元。
2.发表核心期刊学术论文
在南大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资助2万元;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资助1万元。
3.取得决策咨询成果
研究报告获正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资助2万元;研究报告获副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相关政策建议被省部级党政主管部门采纳(需提供相关证明),资助1.5万元;研究报告获国家级领导肯定性批示,资助标准另议。
完成上述研究任务之一方可申请结项,否则视为未完成课题研究任务,不予受理结项申请。对逾期未提交结项申请的课题将作撤项处理。
(二)课题申请人是中共贵州省委党校的,由中共贵州省委党校资助;课题申请人是半岛平台的,由半岛平台资助。
(三)原则上每一个课题成果都应有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和半岛平台的老师共同署名。
(四)资助经费实行后补制,即完成课题研究目标和任务后一次性划拨,包括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其比例由课题申请人自行确定。
五、研究周期
1.研究成果为省级以上报刊(含《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理论文章的,研究周期为三个月。
2.研究成果为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的,研究周期为1年。
3.研究周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六、联系方式
中共贵州省委党校科研处
联系人:杨栋
联系电话:13007822704
半岛平台社会科学处
联系人:袁恺雯、罗权
联系电话:83227126
中共贵州省委党校
半岛平台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