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22年12月08日 16:49  【点击】[]

各学院、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 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为做好半岛平台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附件1)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

二、申报成果时限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

三、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全国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我省高校(不含贵州大学)可推荐参加评选名额总计70项。

四、申报流程和要求

一)本届评奖,我省高校(不含贵州大学)以教育厅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半岛平台申报不作限额,鼓励全校老师积极申报,力争遴选出一批高质量成果。

(二)2022年12月8日至2022年12月20日,半岛平台有申报意向老师登录“贵州省人文社科项目申报平台(rwsb.conjure.net.cn)”进行在线填报。曾申报过教育厅课题的老师无需注册账号直接登录(初始密码123456);未曾申报过教育厅课题的老师请自行注册账号,学校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

2022年12月20日17:00前,各学院、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提交申报材料。电子材料:文件夹以单位命名(如“社会科学处”),内含以申请人姓名命名的申报成果(如“李四”)和单位汇总表,发送至社科处邮箱。纸质材料:领导签字盖章的汇总表交至社科处成果科。

三)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1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网上评审,评选出70项成果并进行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2023年2月1日至月20日,半岛平台获得教育厅公示推荐的老师登录“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进行正式填报具体通知之后公布。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汇总表

 

联系电话:0851-83227126/83227127  

联系邮箱:skc252@163.com

 

 

社会科学处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