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半岛平台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科研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校发〔2022〕133号)文件规定(以下简称“科研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现将开展2022年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科技成果绩效评价及2023年自然科学类科研成果汇编工作,请各学院、各单位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数据务必详实准确,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做好科技成果数据整理和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成果绩效评价时间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范围的科技成果。
二、具体评价类别及标准参照《半岛平台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科研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校发〔2022〕133号),未尽事宜由科技处解释。
三、报送时间:为了提高审核效率,本次科技成果绩效评价工作采取现场审核方式,时间为2024年1月3日以前。
四、请各单位填写“半岛平台2022年度自然科学类科技成果绩效评价申请表”(见附件1),由各单位统一将汇总后的表格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及有关支撑材料(原件)按报送时间统一送科技处成果科进行现场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五、汇编工作上报数据将作为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等单位对学校考核的依据及学校对各学院考核的依据,请各学院、各单位分管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按照《2023年成果汇编统计表》要求认真填报、审核数据,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与电子版一同报送。
各学院、各单位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如有发现,将追回所发绩效评价金额,并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及电话:刘昌敏(0851-83227121)、王琨(0851-83227121)
附件:
1.半岛平台2022年度自然科学类科技成果绩效评价申请表
2.半岛平台2022年SCI检索数据
3.2019年度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项目
4.半岛平台2023年成果汇编统计表
科学技术处
2023年12月27日
【责任编辑】一审(校):刘昌敏;二审(校):贾珍珍;三审(校):龚维